一工作緣起
依據行政院 115 年 3 月 16 日院臺建字第 1141034185 號核定「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及內政部 115 年 4 月 2 日台內國字第 1150803440 號令訂定發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補助辦法)規定辦理。
因應高齡社會及住宅老化,內政部提出「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以協助民眾改善居家環境、提升國民生活品質。計畫透過四個方向推動:
- 資源整合
- 行政程序簡化
- 提高資金挹注
- 投入專業人力及輔導團隊
藉由經濟、簡易、快速的評估與修繕,透過補助老宅修繕改善建築物公用空間及機能強化,並增設相關無障礙或升降設備,提升高齡者居住環境安全性,使高齡者可以就地安養、在地安老。
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專業團隊成立「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地方服務團」,於第一線協助民眾進行先期評估了解及專業諮詢、辦理政策宣導說明會、協助市府檢核申請書件、施工查核與專案管理等相關作業,期能透過專業輔導協助,落實老舊建築之機能復新目標,提升計畫推動成效。
同時,為改善生活環境品質並延長建築物壽命,市府自 95 年度起開始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政策(下稱本市整建維護補助),提供市民辦理外牆拉皮、增設電梯及結構補強等經費補助,並成立輔導團就有需要的社區辦理現場勘查、法令說明、費用試算、輔導措施及諮詢服務等。
有鑑於老宅延壽補助與本市整建維護補助性質近似,市民容易詢問及比較,本案受託廠商亦須了解本市整建維護補助相關內容,倘市民有需要時得適度轉軌介接。
二工作目的
- 政策宣導與推廣 協助宣導及推廣老宅延壽政策,讓有需求市民更進一步了解老宅延壽之觀念、機制與補助申請程序,進而協助民眾改善居家環境,使高齡者可以就地安養、在地安老。
- 申請引導 引導市民辦理老宅延壽補助申請,進而完成施工及補助款請領事宜。
- 潛力區域盤點 主動盤點本市適合推動老宅延壽政策的潛力區域,並結合本市既有整建維護政策給予政策建議,以提高建物整建維護績效。
- 審查與追蹤 協助市府審查老宅延壽申請案,並持續追蹤受補助社區修繕施工及請款情形。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
本協會以參與「臺北市都市更新處98~102年度都市更新法令與業務輔導委辦案」之專案團隊成員為主體,於民國102年(以下同)4月20日發起籌設,8月25日召開成立大會,10月6日完成社會局立案登記,10月30日完成法院社團法人登記。
服務項目
本協會以「(1)都市更新法令與整合規劃技術研究發展、(2)都市更新參與者之整合規劃技術培育、(3)都市更新促進組織之整合推動輔導」為成立宗旨,會員包含「建築設計、都市計畫、更新規劃、不動產估價、地政、建設投資、整合開發、建築經理、財稅、法律」等跨域專業人士約200人。
政府委辦案執行實績
103年起迄今,共執行臺北市都市更新處9案、臺北市建管處1案、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案,115年度執行臺北市都市更新處3案。
| 單位 | 類型 | 標案名稱 |
|---|---|---|
| 臺北市 都市更新處 | 報核整備. 教育訓練 | 103~110年度 都市更新法令與業務輔導委辦案 111~112年度 都市更新法令與業務輔導及教育訓練委辦案 |
| 113-115年度 都市再生教育訓練委辦案 | ||
| 104~105年度 臺北市都市再開發機制與事業策略擬定委託專業服務案 | ||
| 報核審議 | 104~108年度 因應釋字第709號釋憲後續委託協助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109~115年度 委託協助公聽會、聽證等相關行政作業委辦案 | |
| 104~113年度 臺北市都市更新案委託專業審查專案 | ||
| 113 年度 臺北市都市更新案協檢專業服務 | ||
| 核定實施 | 103~107年度 都市更新計畫實施期間工程事務稽考委託服務委辦案 | |
| 推動培訓 | 106-110年度 臺北市都市更新重建教育訓練委辦案(111年度起併入法宣專案) | |
| 整建維護 | 110~115年度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輔導及協助政策推廣委辦案 | |
| 111~112年度 臺北市公辦整建維護試辦計畫 | ||
| 臺北市 建築工程 管理處 | 輔導 更新團隊 | 106-107年度為維護公共安全辦理臺北市列管海砂屋輔導更新團隊委託技術服務案 |
| 新北市 城鄉發展局 | 推動培訓 | 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人員暨推動師培訓單位 |